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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处基本职能
2018-09-06 | 编辑: | 【 】【打印】【关闭

  1. 战略规划

  协助所领导、所学术委员会组织制定研究所科技发展规划。

  2. 民口科研计划管理

  科技部、自然基金委等国家各部委民口项目、中科院民口项目、所创新基金的策划、组织与过程管理;各级实验室等科技创新平台全过程管理;科研信息综合统计;科研经费的核拨与管理;各类学会、协会管理;ARP系统科研项目模块及相关信息的维护与管理。

  3. 知识产权与成果转化

  专利申请和日常管理;标准管理;软件著作权事务管理;论文、著作管理;ARP系统知识产权模块及相关信息的维护与管理;科技奖励的申报;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四技”合同管理。

  4. 院地合作

  研究所与政府、企业、科研机构间的科技合作;科学院和地方各类科技项目管理;各类共建平台、产业联盟、区域创新平台管理;师昌绪系列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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