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核用材料与安全评价重点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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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院核用材料与安全评价重点实验室 2022年度开放课题申请指南
2021-03-30  |          【 】【打印】【关闭

  为促进中国科学院核用材料与安全评价重点实验室的快速发展,深化实验室的科学研究,加强实验室的开放与交流合作,2022年度重点实验室实行开放课题,接受国内外学者申请,鼓励与本实验室固定人员联合申报并使用本实验室设备或申请人员拥有的特种设备与技术(申报时若未找到实验室合作者,提交申请书后,由实验室根据研究内容安排合作人员)。本年度计划资助2-4项,每项拟资助10-15万元,研究期限1-2年。现发布申报指南如下:

  一、资助方向

  1.核用结构材料:核用特种合金、核用材料制备技术及工艺等。

  2.核用结构材料的损伤机制:核用材料的应力腐蚀、腐蚀疲劳、流动加速腐蚀、辐照损伤与腐蚀的交互作用等。

  3.核电材料与部件的安全评价和寿命预测、延寿方法。

  ★要求研究内容与核电材料相关,优先资助与核电企业联合申报,并且与实际工程问题密切相关的课题,通过前期部署可能形成国家项目的课题。申请滚动支持需要提供在前期支持下取得的研究成果,例如标明资助的文章或应用。

  二、申请人基本条件

  1.核电企业:在编员工,具有硕士学位或中级以上职称,在本指南相关领域已积累良好的前期研究基础,课题结题时具备为重点实验室引进其他合作项目的能力。

  2.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在编员工,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在本指南相关领域已积累良好的前期研究基础,课题结题时能发表中科院JCR期刊一区的高水平论文。

  3.课题申请成功后,自然成为实验室的客座人员。

  三、开放课题经费使用须知

  1.开放课题经费原则上仅在中科院金属所使用。必要时转给课题承担单位的经费不超过总经费的50%,剩余部分留在中科院金属所,供课题承担者与中科院金属所重点实验室人员开展合作研究时使用。

  2.对于确实需要向课题承担单位外拨课题经费的,双方需签订委托任务书,明确支出项目;客座人员需向中科院金属所报送年度经费支出情况,并由所在单位财务部门盖章。严禁从开放课题承担单位再次对外转拨经费。

  四、课题结题和研究成果的归属

  1.按中科院要求,凡接受实验室基金资助的课题(the open-ended fund of the CAS Key laboratory of Nuclear Materials and Safety Assessment),需标明资助课题号,发表论文应在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单位中标明重点实验室,具体署名:中文署名为“中国科学院核用材料与安全评价重点实验室(中国科学院金属研究所),沈阳,110016”;英文署名为“CAS Key Laboratory of Nuclear Materials and Safety Assessment, Institute of Metal Research, Chinese Academy of Sciences, Shenyang, 110016, China”。如申请专利,专利权为申请人单位所有,如有本实验室的合作者,中科院金属所应同为专利权人。

  2.开放课题负责人应在每年年底提交阶段总结,对于无阶段总结、未按计划进行课题研究者,实验室主任有权调整课题资助额度或中止课题资助。结题时课题负责人须提交结题总结和研究成果(论文、专著、专利和奖项等)证明文件,并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现场总结汇报。

  五、申请受理

  申请者须填写《中国科学院核用材料与安全评价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申请书》,申请人签名并经所在单位同意加盖单位公章后于2021年4月30日前将申请书(一式3份)寄至重点实验室办公室,同时提交申请书盖章后的PDF电子版至重点实验室办公室联系人邮箱。

  附件:《中国科学院核用材料与安全评价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申请书》

  联系人:王媛      联系电话:024-23915897       邮箱:yuan209108@imr.ac.cn

  通讯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文萃路62号中科院金属所(110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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